为了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深圳市工商联决定开展“深圳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征文及摄影有奖比赛。现将有关“深圳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征文与摄影比赛活动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内容
6月-7月,以“深圳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为主题,通过文字或摄影作品的形式阐述民营企业家对中国梦的理解,阐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个人梦”、“企业梦”与“中国梦”的联系,以及为实现美好梦想而付出的努力与行动。
二、活动对象
全体公司员工
三、作品要求
1、征文作品:散文、诗歌等体载不限,字体要求在3000字以内;
2、摄影作品:内容类别不限,必须配有不超过300字的文字说明;
3、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套改;
4、作品须写明作者、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推荐单位。
四、评分标准
1、征文作品
1)主体内容:主体鲜明具有思想价值和现实意义;内容符合比赛主题要求,富有启迪性和前瞻性;感情真挚、标题醒目、新颖;
2)体载结构:文体明确、线索脉络清晰;文章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布局严谨、自然、完整;
3)语言表达:语言通顺流畅、符合逻辑;写作技巧运用出色合理;详略得当;
4)创新和亮点:材料构思新鲜、见解独特;章法架构具有独到之处。
2、摄影作品
1)主题性:主题鲜明、内容思想健康、积极向上;
2)技术性:要求采用数码相机拍摄、取景、构图、曝光、色调、清晰度等符合摄影技术基本要求,色彩和谐,构图比例协调;
3)创造力:作品表达形式新颖,构思独特,作品能够通过形象化的摄影语言符合和创新的立意去诠释摄影作品的主题;
4)表现力:作品风格突出,拍摄视角独特,手法新颖。
有兴趣的同事可在7月8日前将作品发送至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将统一报送坂田街道。作品一经采用,除市工商联奖励以外,区工商联还将加倍予以奖励。
行政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