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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公司办公室员工服装形象管理规定
( 文章来源:本报讯   /   发表时间:2011-11-30 )
  本规定是指康冠公司全体办公室员工在处理日常工作事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着装规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以本规定为准则,规范着装行为,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均应严格遵守。
  一、办公室员工服装形象规定
  1、办公室员工必须佩戴厂牌。
  2、办公室员工的服装应当合乎身份,以素雅、庄重、大方、整洁为原则。
  3、男士穿戴服装范围:建议穿衬衫(业务等涉及接待的部门可另配领带)、全尺寸休闲(西)裤、西装服。
  4、女士穿戴服装范围:建议穿衬衫、全尺寸休闲(西)裤、直筒裙、A字裙、西装服。
  5、严禁穿运动服、无领或无袖上衣、短尺寸裤(俗称七分裤、短裤等)、超短裙、鱼尾裙、晚礼服等。
  6、鞋款以庄重、朴素、大方为原则。建议穿皮鞋或休闲皮鞋,严禁穿运动鞋、板鞋和帆布鞋。
  7、着装不应过分暴露躯体。不允许穿外衣过于单薄导致内衣透视在外的着装;不能穿过分紧身或紧胸的有损庄重、大方的上衣。
  8、着装禁忌脏、破、皱、异味等有损员工形象的现象出现。
  9、上衣以不露胸、不露肩、不露腰、不露背、不露内衣为原则。袖口、裤口不能卷折,必须保持自然、平直。
  二、个人形象规范
  1、男士头发规定:禁止染发、烫发;前面头发不能盖到眉毛,两边不能盖住耳朵,后面不能盖住衬衣领的上方;
  2、女士头发规定:禁止染过于艳丽的颜色,可染接近头发本色,如黑色、深咖啡色、深棕色;禁止烫较夸张发式,如爆炸式等;
  3、男士禁止戴耳环、耳钉等饰品。
  三、处罚措施
  1、对于违反以上任一条例的办公室员工,累计发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累计发现两次,给予警告备案处分,并知会部门经理。
  2、每月月末,将办公室考核结果报至人力资源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四、本规范自11月14日起实施,由行政部监督执行。 

 行政部 201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