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共六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本文就“专项附加扣除”常见疑问进行解答。
一、子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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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
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或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2、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
如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3、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是否需要填写就读学校?
是。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二、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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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需要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2、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能享受扣除?
多个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
三、大病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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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报大病医疗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配偶、子女、父母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扣除吗?
本人或者其配偶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父母医药费用支出不可以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四、首套住房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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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五、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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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 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注意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不可同时享受。
2、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
3、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能否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4、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5、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
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
六、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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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2、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3、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注意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4、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 ,最 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政策内容取自《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50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