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冠集团收到了来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FPD”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不予核准半导体设备和材料国际公司“FPD”商标的注册。这意味着我司在与半导体设备和材料国际公司的商标战中取得胜利。 据了解,我司“FPD”商标主要有纯文字“FPD”、图形标识、文字加图形标识3种形式。2003-2005年,我司将商标的图形标识和文字“FPD”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并通过商标注册,申请的范围是第9类产品和第35类服务。